原标题:新余:通报4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营造气氛明朗的节日氛围,新余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近日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这四个典型问题是:
市民防办综合科科长杨明非法收受礼品等问题。2013-2019年期间,市民防办综合科科长杨明多次违规接受管理客户的礼金和礼品,共计1.32万元。2020年9月,杨明在党内被给予警告处分,处分款收缴。
仙女湖区城管执法局原第四级科员陈晓军、区农村工作局第二级科员艾等人非法接受被考核单位的食品等问题。2020年9月29日,陈晓军、艾带领仙湖区城乡环境整治评估小组到下属单位进行评估,并非法接受被评估单位吃喝,陈晓军还接受土特产。2020年11月,陈晓军受到党的严重警告并被撤职,艾受到党的警告并对其他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高新区城东办事处胜利管理处党支部书记钟违规发放补贴。2019年1月,高新区城东办胜利管理处以误工误餐补偿为名,违规发放补贴共计2.4万元。钟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9月,钟被党给予警告处分,并收缴非法资金。
分宜县前山镇白芒村委会原党支部书记赵晓君违反公款买酒和饮食规定。2017年以来,赵晓君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喝,两次收到价值3000元的礼品;2018年,赵晓君非法使用公款购买价值1万元的酒,用于非法接待、饮食。赵晓君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1月,赵晓君被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