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同县村务公开“五员”模式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今年以来,大同县不断规范村务管理,以监督委员会为核心,有效整合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纪检监察联络员的力量,开辟“五人”模式,引导监督委员会成员发挥作用,畅通群众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将监督的“毛细管”延伸到农村治理的每个角落。
“我是政策信息的宣传员”。通过对乡镇微信群的监控,监管委员会成员可以准确把握监管重点,及时宣传自己掌握的涉农政策。同时,有效利用“阳光村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及时向村民推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大村级问题、日常事务和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扶贫等政策信息。,这样群众才能看得清楚。
“我是关键问题的审核员”。制定决策评估、财务收支、惠民政策落实等监督要点清单,并按清单挂牌标注编号进行审核。按照“村财镇管”的财务管理模式,在报销时增加了提供“阳光村务”中披露的相关信息的环节,使财务披露程序更加完整,披露的有效性更加充分,消除了村民的疑虑,保护了群众的利益。
“我是发现问题的情报官”。聘请督导委员会主任担任乡镇纪检监察联络员,颁发证书,并给予直接报告问题的权利。依托监督委员会线索直报台账和监督委员会信息台账,加强对监督委员会的管理和监督。通过收集群众的意见,我们发现反映强烈和彻底的问题都被问到了村“两委”。利用好村干部廉政档案,坚持定期收集与动态补充相结合的原则,动态统一管理,长期分析判断,及时发现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增强村干部廉政勤政意识。
“我是解决冲突的调解人”。如果在监督中发现村干部的问题,通知我及时纠正,纠正后报乡镇纪委备案。如果发现村干部在监督中不能纠正或不纠正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乡镇纪委处理。通过做好督导委员会工作报告、村务监督会议纪要、乡镇纪委书记指导工作日志的记录,迫使村务监督干部廉洁自律、尽职尽责。
“我是民主评议的审稿人”。定期开展“向村民报告、群众监督”的述职述廉活动,通过“看、听、问、评”进行双向互动。监督委员会成员作为重点评议员,听取述职和诚信汇报并提出意见,有效激励监督委员会大胆参与村务监督,促进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深度融合,使村级监督更加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