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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取消57项、承接下放29项行政权力事项

原标题:我省取消57项,承担29项行政权力事项 最近,省政府决定取消57项行政权力,接管和下放29项行政权力。省政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及时停止对取消的行政权力事…

原标题:我省取消57项,承担29项行政权力事项

最近,省政府决定取消57项行政权力,接管和下放29项行政权力。省政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及时停止对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的审批,不得以新的名义、新的项目进行拆分、合并、重组等变相审批;关注管理层面行政权力的承担与下放之间的联系;对于取消和下放事项,制定和完善事后监管规则,明确监管责任,采取有效监管措施,防止监管盲区,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促进更大的“释放”。

我省取消的57项行政权力项目中,按照国务院要求取消的有18项,其余39项由省级部门取消,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项目27项。

取消的原因虽然不同,但都充分体现了放权的精神。比如“江苏汽车产业基地认定”本来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批准的,但是因为认定的基地覆盖全省,数量多,不能很好的发挥促进产业转型发展的作用,这件事就取消了。再比如“无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审批”,最初是由省住建厅审批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精神,取消此事是为了鼓励企业创新。此事取消后,住建部门将通过“双随机性、一公开”和信用监管等手段加强事后监管。

去年9月,国务院在取消29个行政许可项目的同时,还下放了4个层次的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权限,即:“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农业野生植物或者进出口中国加入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农业野生植物的审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县级广播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者节目数量的审批”、“设区的市、县地方新闻单位发放音像节目信息网络传播许可证”。 这四项分别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区市政府指定部门、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承担。此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办法》中的部分审批内容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承担。

我省除承担5项行政权力外,还将24项行政权力的审批层级下放至区、市或县级部门。无论是直接下放还是下放,都会给企业和群众带来更多的便利。如“导游证发放”由省级文化旅游部门委托市文化旅游部门审批。这件事是高频事,下放后方便附近的人处理。

据省政务办介绍,2013年以来,全省取消、下放、调整行政权力项目1048项,去年将273项省级管理项目准确交给江苏自贸试验区,努力打造审批项目数量最少、效率最高、创新创业活力最强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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