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应届毕业生可以落户。为什么以前的毕业生不能同校?该代表呼吁放宽限制,缩短定居期
2020年9月,发布了《2020年非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上海市户籍申请分级办法》,明确规定“硕士、硕士优秀毕业生,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可以落户”。但是对于往年的毕业生没有相应的政策。市人大代表、上海优科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CEO季昕华建议,进一步优化人才政策,让往届优秀毕业生“吸引、留住、发展”,为推动新时期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季昕华说,近年来,上海不断出台新的定居政策,优化和完善了定居政策。2015年至2018年,上海先后出台了“20人才”、“30人才”、“人才高峰”行动计划。2019年11月,为促进临港新区人才集聚,上海推出《支持中国临港新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2020年11月,上海发布《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本市常住户口办法》,进一步鼓励各行各业高科技人才来沪就业。上述政策的出台,特别是对应届毕业生落户的积极政策,对上海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有效提高了上海人才的总量和质量。
“但对于之前的非上海优秀毕业生,上述政策缺乏明确的政策支持,使得这部分创业集中度高、活力高、产出高的‘三高’人才出现明显外流。”季昕华表示,根据上海市现行的落户政策,符合条件的2020年本硕士毕业生可以按照基本申请条件落户;一般来说,人才的“居留和转移”应符合“持有上海市居住证7年”的要求。所以,前几年的优秀毕业生,年龄在24-30岁之间的,以及其他省市的,积累了一定工作经验的,有创业潜力的,或者可以成为企业后备干部的,大多在上海落户有困难。他们的流失是上海人才引进的巨大损失,也间接影响了这个城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鉴于前几年优秀毕业生的人才流失,季昕华建议简化居住证办理流程。为避免因房东等因素导致办理居住证困难,在本市办理居住证时可以增加证明当事人的范围,如用人单位提供的居住证等。同时,缩短往届优秀毕业生的“居到户”期。对于符合《2020年上海市非沪高校毕业生就业申请分级办法》要求的往届优秀毕业生,缩短其“居至户”期,让刚毕业的一流大学优秀毕业生更快落户,吸引更多有经验、有能力的往届优秀毕业生来上海就业创业。
栏目编辑:张军
文字编辑:王先乐
来源:视觉中国
照片编辑:徐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