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政|上海市酒类许可管理办法自4月1日起实施,新京报-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信息,从2020年4月1日起,《上海市酒类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将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
据悉,市场监督管理部成立后,原商务委员会酒类商品业务的许可和监督管理职责移交给市场监督管理部。原《上海市酒类经营许可通知、承诺和监管办法》将于2019年10月31日到期。为保持酒类经营许可工作的连续性,有效防范食品监管工作风险,加强酒类商品流通的监督管理,现重新制定《办法(试行)》。
本办法(试行)继续沿用原商务委关于落实酒类经营许可通知承诺的审批办法。根据市审改办的要求,结合酒类商品经营许可证的实际情况,对通知承诺的具体实施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明确所有酒类商品经营许可证(批发和零售)均由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同时,事件发生后要加强监管。为防止酒类商品经营活动中许可重于监管的现象,《办法(试行)》增加了对酒类商品经营活动的违法处罚、跟踪检查和日常监管等内容,对基层实际操作具有更重要的指导意义。
此外,《办法(试行)》进一步优化了审批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间和材料,为现场认证创造了制度条件。通过建立酒类商品许可管理平台,整合全市酒类商品许可监管体系,向社会公开查询。同时,违法经营者的相关信息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编辑徐晶晶校对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