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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力量破解执法扰民

原标题:整合力量破解执法扰民 \”行政执法检查少,操作更安全.\”在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随着行政执法力量的系统整合,人们的获得感不断增…

原标题:整合力量破解执法扰民

\”行政执法检查少,操作更安全.\”在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随着行政执法力量的系统整合,人们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过去长期以来,行政执法权由各部门单独行使,缺乏协调。“各行各业的执法人员都要来检查”,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执法扰民的现象。

面对痛点和困难,贵州省按照“降级、整队、增效”的原则,加强顶层设计,整合行政执法力量,推动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遵义市红花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诞生的。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罗永清对记者表示:“除了极少数行政执法权,全区大部分行政执法权都是我们行使的,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减少检查频率。”

据了解,遵义市及其所辖县(市、区),除教育、环保、宗教外,其他29个方面的行政执法权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

贵州省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设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不是简单地拼凑原有的行政执法力量,而是重塑行政执法流程,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实现“1+1 >;2 \”.

做好执法权限和范围的“加法”,构建“横到边,竖到尾”的行政执法体系。贵州省探索将有条件的行政执法权集中到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市、县两级业务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合理分工负责,明确各自的职责和界限,促进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的相对分离和相互促进。

做好执法水平和执法队伍的“减法”,从源头上减少重复执法和多次执法。贵州省提出,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省级原则上不再承担具体执法任务,主要负责制定政策标准、监督指导、协调跨地区执法、组织重大案件调查。自2014年起,贵州取消了18个省级执法队。同时,原则上推进在市和辖区实施一级执法,具体执法活动以县级为主;对于确实需要同时在市、县两级执法的,还规定了具体的地区和权限。

做好合作机制和执法方式的“多元化”,全面提高执法效率。贵州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无缝对接,形成了行政执法与公安资源共享合作的强大工作机制。

在执法混乱、执法不规范中做到“分”,做到公正、文明、严格执法。贵州省在选人用人的基础上,加强了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

通过改革,贵州省行政执法效率稳步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罗永青表示,自红花岗区行政综合执法局成立以来,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投诉大幅减少,这“反映了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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