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遵义:向原告亮剑,对责任人负责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对于被诬告的干部,不仅要及时澄清姓名,还要做好回访工作,加大打击诬告的力度。”前不久,遵义市纪委监察委员会组织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诬告陷害工作座谈会,开展了澄清姓名工作,交流了工作进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下一步工作做了部署。
近年来,遵义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始终坚持“三不”的基本原则,脚踏实地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同时坚持严肃查处和澄清,不仅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而且为被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姓名,严厉打击诬告陷害, 使那些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人受到惩罚,切实维护了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保护了党员干部创业和承担责任的积极性。
“我们严格掌握澄清工作程序、申请情况和澄清方法,按照规章制度开展澄清工作。”遵义市纪委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分级负责、谁核实谁澄清的原则,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提出、启动、澄清”三个步骤,全面报告举报性质、情况和后果,严格掌握澄清认定对象的条件和反馈内容,通过书面澄清、面对面澄清、会议澄清、通知澄清等方式为干部澄清姓名。
为了实现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遵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了与组织、信访、公安等部门的合作。,建立转移诬告陷害线索、处理结果反馈、澄清姓名的机制,形成发现和有效查处诬告陷害的强大合力。
“感谢组织对我的澄清和无辜的支持。以后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履行职责,为群众服务。”遵义市习水县九龙街书村党支部书记邓某某在澄清会上表达了自己的感受。近两年来,习水县九龙街舒舒村村民王某某编造邓某某等人虚报煤矿拆迁补偿费、挪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虚假事实,恶意向各部门举报。最终王某某因诬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与此同时,习水县纪委监察委员会召开会议,澄清被诬告的邓某某等人的姓名。
与此同时,遵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宣传力度,不仅宣传了受理范围、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业务知识,还宣传了举报人的权利和义务、虚假指控的纪律后果和典型案例,积极引导干部群众正确行使举报权和控制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处理诬告、澄清姓名的力度,为“十四五”启动和即将到来的改选工作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遵义市纪委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遵义市纪委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