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增加150元陕西省从5月1日起提高最低工资
为了增加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更好地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经陕西省政府批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调整了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陕西省上一次调整是在2019年。
此次调整中,陕西省各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150元,即一、二、三类区分别从目前的1800元、1700元、1600元调整为1950元、1850元、1750元;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兼职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由18元、17元、16元调整为19元、18元、17元。
同时,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工会组织加强对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确保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不低于调整后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央视记者谭海梅赵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