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反餐厨垃圾条例(草案)》提请审议。餐饮经营者应设立劝导站,制止浪费
3月12日,北京市人大审议了《北京市反餐厨垃圾条例(草案)》,明确了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外卖、网络直播平台等各主体的法律责任,提出了餐饮经营者和集体食堂。应设立劝说者,提醒和劝说废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餐厨垃圾。
草案规定了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网上餐饮等服务平台的职责,明确了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应遵守按需采购、分类妥善储存食材、设置劝导员等十项规定。
北京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李要求所有餐饮经营者设立这一劝说机构。当然,我们不需要全职的说服者。做兼职比较普遍。其实就是现在的餐饮服务员,他们也可以充当说服者,引导顾客合理点菜,避免浪费过多的食物。
草案明确了食品生产者的相关责任,包括生产、加工、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损失,并从源头上防止浪费。此外,草案还明确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和制止食品浪费。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的,可以向公共服务热线或者有关部门举报。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堂单位违反规定未设立反浪费标志、未主动提醒餐饮消费提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诱导、误导消费者过度订购食品,造成明显浪费,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网络信息管理部门应对在网络上发布传播的宣扬进食、暴饮暴食等浪费食物的音像信息进行处理。
北京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李:这项立法需要通过道德自律的力量进行调整。我们的立法取向是德治与法治并重,赏罚并重。更多的希望是通过教育、引导、说服,甚至一些激励和奖励来促进条例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