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经 国务院: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国务院: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国务院发布批复,同意在廊坊市、沧州市、运城市、包头市、鞍山市、延吉市、同江市、蚌埠市、南平市、宁德市、萍乡市、新余市

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廊坊、沧州、运城、包头、鞍山、延吉、同江、蚌埠、南平、宁德、萍乡、新余、宜春、吉安、枣庄、济宁、泰安、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焦作、许昌、衡阳、株洲。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命名为中国(城市或地区名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具体实施方案由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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