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池州:基于职责不断深化“三案”警示教育
来源:安徽省纪检监察网4月21日,池州市纪检监察委员会组织召开“三个案例”警示教育动员部署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委员会主任张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深化“三个案例”警示教育是省委、市委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市纪委监察委员会要切实履行领导、监督、检查职责,协助党委深化“三个案例”警示教育,带头做好委机关的警示教育工作。我们应该加强理论学习,加深思想认识。要以赵、、张健案件为鉴,深入接触和分析我市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的典型案件和近期查处的案件。我们要坚守岗位职责,突出岗位选人,开展“学案”分类讨论,从思想深处接受教育,提高警惕,切实坚持和实现“四个结合、四个补充”。
会议强调,要坚持“学习、调查、改革”的方针,认真落实省委“十查十行”和省纪委“六查六检”的要求,开展“四个重点、四个检查”。着眼政治建设,审视强化“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和实现“两个维护”的差距。注重忠诚履行职责,检查和规范监督、纪律和执法权利的行使,主动行动,敢于善于弥合差距;注重严格管理,审时度势,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干部,建设高素质的专业队伍;注重作风建设,检查党性修养、使命感和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差距。
会议要求,坚持案例改革中加强整顿和推进、检查与改革并举、着力实施能力素质提升、扶贫攻坚、监督执法、提高信访满意度五项专项行动,建立和完善一批切实有效、简便易行的制度机制。我们要发扬紧作风,把深化警示教育与统筹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防止学习成为“两皮”,深刻锤炼忠诚廉洁的政治品质,切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消除贫困、建设“三优池州”提供有力保障。(池州市纪委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