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引导县纪委坚持行贿受贿
让“猎人”付出沉重的代价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督委员会网站“我真的很遗憾!本来,我想送一套房子要很多钱,但最后我没有送别人住在房子里,而是把自己送进了监狱……”叹了口气,后悔自己受贿。
此前,李下属的一家建筑公司与贵德县发展和改革局签订了一份造价超过4500万元的建筑合同。合同签订后,公司将工程分包给李。为了尽快获得项目资金,并在今后承包更多的项目,李开始把目光投向一个人,原贵德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王晓东。
“贿赂人们打猎的方式是相似的。只不过是了解领导干部的愿望,然后做他们喜欢做的事。”据负责处理此案的贵德县纪委书记李分析,了解到,王晓东虽然只有半个世纪大,但他已经开始规划自己的养老生活。因此,他一再主张四川要有宜人的气候和适合老年人居住的好地方。最终,王晓东接受了价值69万元的房产,并利用其职务之便,在该项目未被接受时,为李解决了4500多万元。
在处理王晓东受贿案中,贵德县纪委和监察院认真贯彻了“一查到底”的政策,向全社会释放了惩治腐败的信心和决心。不久前,法院认定王晓东犯有受贿罪,判处他四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5万元。通过贿赂获得的房地产被依法没收。李受贿成立。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贿赂是腐败的一个重要诱因。无论是为了利益还是为了权力,行贿者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行贿的原因,破坏了政治生态,扰乱了规则的正常运行,影响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王晓东后悔了,说:“他很早以前就为我挖了坑,这钱是为了限制我的路,把我紧紧抓住…我很遗憾……”
“令人憎恶的是,受贿者辜负了党和人民的期望,满足了自己的愿望,但受贿者试图偷工减料和违反规则的行为也必须受到严厉惩罚。”贵德县纪委监察处负责人表示,李受贿案的查处,是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运用党纪和法律赋予的各种审查调查手段进行双向打击,行贿者也要付出代价的生动体现。
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生效后,贵德县纪委、监察院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对周围群众进行教育,以扩大政治效应、纪律效应和社会效应。组织县以上领导干部在关押王晓东、李的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监狱后的“高墙电网”的现场体验,警铃震耳欲聋。
随着监管体制改革的深入,查处贿赂犯罪有了进一步的法律依据和措施。全国各地的纪检监察委员会一直保持严厉惩治贿赂的高压态势。他们还坚决打击贿赂,严惩“猎人”,形成了对贿赂的强大威慑。
(贵德县纪委监事会刘杰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