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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50条新政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原标题:我省帮助扶贫和农村振兴的50项新政策 资料来源:今年,省自然资源部是进一步推进农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一年,也是赢得反贫困决定性战役的决定性一年。为了充分发挥…

原标题:我省帮助扶贫和农村振兴的50项新政策

资料来源:今年,省自然资源部是进一步推进农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一年,也是赢得反贫困决定性战役的决定性一年。为了充分发挥自然资源的保护作用,帮助加快实施农村振兴战略,促进反贫困攻坚战的全面胜利,5月12日,省自然资源部发布了《辽宁省自然资源系统帮助农村振兴和消除贫困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鉴于自然资源领域涉及农村振兴和减贫的20个方面,已经发布了50项具体政策和措施,涵盖土地、矿产、海洋、测绘、规划等自然资源领域的关键工作。 “政策”侧重于三个主要领域:

一是政策创新,重点优化村庄布局,弥补公共卫生设施不足,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字村庄建设,采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若干政策》明确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农村土地布局,探索规划“留白”机制,加强土地利用指标保障。建议在新的县乡土地空间规划中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在村庄规划中预留不少于5%的建设用地流动性指标,用于农村公益设施、农村文化旅游设施、新产业、新业态等项目,进一步保护医疗防疫、应急避难、环境卫生等基本公共设施用地。

其次,政策倾斜,主要针对扶贫、飞地经济、设施农业、旅游、矿山生态恢复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若干政策》明确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支持各地在飞地经济园区优先使用“增储挂钩”退出指标和“增储挂钩”周转指标;农业用地配套设施,直接用于农作物种植和畜禽养殖的设施可以使用一般耕地,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的可耕层,可以使用永久性基本农田;支持归国企业家从事新产业和新形式的土地开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利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通过承包经营和流转从事与旅游有关的农、林、牧、渔业生产。

第三是政策的完善。它主要提炼和量化过去在耕地保护、养老和教育方面不易操作的相关原则和政策,并实施灵活的审批政策。《若干政策》明确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赁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农村产业,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市场进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利用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建设用地,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或合资的方式,设立自己的办公室或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为保护教育用地,可以按照划拨方式提供非盈利性教育用地,如乡镇寄宿制学校、乡镇小型学校和乡镇公立中心幼儿园,也可以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营利性民办学校可以按照相应政策提供。

“几项政策”实施后,将充分发挥政策的协同和联动作用,有效提升整体效率,最大限度释放政策效应,为农村振兴和扶贫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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