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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原标题: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

原标题: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决定批准报告。

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以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实现“两个保障”,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大力加强精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全面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完成反贫困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这篇文章来自新华社)

编者: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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