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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鼓励省内各地发消费券 夏季可调整为2.5天休假

原标题:湖北:鼓励全省各地发放消费券,暑假休息时间可调整为2.5天。 5月29日,湖北省政府网站发布了《促进消费和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根据该文件,为了…

原标题:湖北:鼓励全省各地发放消费券,暑假休息时间可调整为2.5天。

5月29日,湖北省政府网站发布了《促进消费和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根据该文件,为了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当局、企业和机构依法优化和调整其暑期工作和休息安排,以便为雇员在星期五下午和周末旅行创造有利条件。

此外,湖北省还鼓励全省各地向普通居民发放通用消费券,向贫困和特殊群体购买消费券,主要用于餐饮、零售、百货、文化、旅游等行业。

湖北省还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快个人住房贷款的审批和发放,满足居民合理的融资需求。鼓励家装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加快家装消费信贷产品创新。

《促进消费和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全文: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检查我省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做好正常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 为释放消费需求,采取多种措施,促进消费复苏,有效规避疫情影响,促进全省经济稳定增长,特制定如下措施。

第一,扩大零售餐饮消费

(一)鼓励各地向普通居民发放普遍消费券,向贫困和特殊群体购买消费券,主要用于餐饮、零售、百货、文化、旅游等行业。(责任单位:市、州、直辖市和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2)6月举办“六月快乐采购节”,组织重点商业圈、特色商业街、商业企业和品牌企业开展促销和利润分享活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州、直辖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3)举办“荆楚之夜”夜间经济主题消费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夜间旅游、夜间娱乐、夜宵、夜间购物、夜间住宿、夜间保健等特色夜间经济消费。在夜间消费场所增设临时停车位,对满足消费需求的临时停车实行包容性管理。(负责单位: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文化旅游厅)

(4)支持中国食品博览会做大做强。支持武汉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组织首届湖北消费博览会,展示优质物质消费和服务消费,推广新的消费模式和形式。(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武汉市人民政府)

(5)省内主流媒体将免费宣传国内外知名品牌开设第一家店铺、举办第一次展览、搭建第一个平台、首次或同时发布新产品。(负责单位:省商务厅、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湖北广电)

(6)加快免税商店在全省主要城市和机场的落地。在免税商店设立国内产品区,在省内销售和推广品牌产品。(负责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武汉海关、省税务局)

第二,释放大宗消费的潜力

(七)实行新能源汽车购买补贴、免征汽车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和二手车销售增值税减免等优惠政策。组织开展“旧车换新车”和“惠农下乡”活动。(负责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八)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2020年底前给予消费者一定补贴,以转让和报废排放标准为“国四”及以下的汽车,并向当地注册的汽车销售公司购买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的新车。(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市、州、直辖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9)支持金融机构加快个人住房贷款的审批和发放,满足居民合理的融资需求。鼓励家装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加快家装消费信贷产品创新。(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督局、省住房和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十)支持全省重点家电生产和流通企业开展价格折扣活动。(负责单位:省商务厅和省经济信息厅)

(十一)合理增加公共消费,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增加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财政支出。(负责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卫生委员会)

第三,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消费

(十二)开展“惠友湖北”等惠民旅游活动,鼓励旅游景点向游客免费发送门票。景点、旅行社、酒店等。鼓励通过产品包装和价格捆绑提供“折扣套餐”和“大礼包”。(责任单位:省文化旅游厅、各市、州、直辖市和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13)开发一系列面向全省居民的短程旅游产品,鼓励各地向居民发放旅游消费券(卡),大力宣传“湖北人来湖北旅游”。(责任单位:省文化旅游厅、各市、州、直辖市和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14)举办长江文化旅游博览会和荆楚乡村文化旅游节,重点扩大食品、住房、交通、旅游、购物和娱乐消费。实施“文化景区、文化景区”行动计划和文化旅游一体化推进农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引进湖北省文化旅游县镇村等“十大示范品牌”(负责单位:省文化旅游局)

(十五)实行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员工分段休假、休假高峰期,提倡结合法定节假日安排出差休假。(负责单位:省人民社会事务厅、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各市、州、直辖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16)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企业、事业单位依法优化调整暑期工作和休息安排,为员工周五、下午和周末出行创造有利条件。(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文化旅游厅、市、地、直辖市和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十七)各级工会组织劳动模范和劳动者在本省休养生息,开展春秋主题游、夏季夏季游、冬季专题游等活动,并利用工会会费为劳动者办理年票。(负责单位:省总工会)

(十八)启动新的文化旅游商业消费集聚区配套设施建设,鼓励各地建设集文化创意商店、特色书店、小型影剧院、文化娱乐场所等多种形式的消费集聚场所。(负责单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文化旅游厅)

(十九)向旅行社临时退还80%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负责单位:省文化旅游局)

(20)积极拓展体育消费,引领新兴时尚体育,适时举办各类体育赛事,丰富体育消费产品。(负责单位:省体育局)

四、促进数字消费的扩大

(21)加快发展“网上食品市场”、“网上餐厅”和“网上超市”,培育一批网上经济示范平台,大力推广“新鲜电子商务+冷链送货上门”、“中央厨房+食品冷链配送”等新型农产品消费模式。(负责单位:省商务厅和省农业和农村事务部)

(22)鼓励企业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增强现实/虚拟现实(AR/VR)等科技手段,开辟“云购物”、“云旅游”、“云观展”、“云阅读”等新模式,为用户提供线上和线下整合、个性化、高效便捷的消费体验。(负责单位:省经济信息办公室)

(23)实施5G“万站工程”促进新信息消费。省、市、县政府每年将按1: 2: 2的比例拨款2亿元,连续三年资助5G宏基站建设。安排专项国债支持5G基站建设。(负责单位:省经济信息办、省财政厅、省交通厅、各市、州、直辖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二十四)创建全国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积极策划和举办信息消费节、信息消费城市巡回展、信息消费体验周等活动,营造数字消费氛围。对新评定的国家信息消费体验博物馆(体验中心),每年给予100万元的运行补贴;获国家新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并参加国家新信息消费竞赛的,每个项目一次性奖励50万元。(负责单位:省经济信息办、省财政厅)

(25)实施新一轮宽带提速工程,进一步推进“双G双提”行动计划,在2019年平均下调15%的基础上,推出带宽更高、针对性更强的优惠资费方案,满足中小微型企业发展需求。鼓励基础电信运营商提供优惠信息消费活动。(负责单位:省交通厅)

(26)组织基础电信运营商和云服务提供商为企业提供3-6个月的免费云办公服务和提速服务,为推广新的在线消费模式提供网络支持。我们将继续推进“云基础企业”项目,每年评选约50家云基础标杆企业,每家企业获得一次性奖励20万元。(负责单位:省交通厅、省经济信息办、省财政厅)

五、实施消费者扶贫行动

(27)组织各级预算单位加大对本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收购力度,优先收购和储备收购股份。从贫困地区购买的农副产品数量不得低于本单位每年消耗的农副产品总量的25%。(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供销合作社、市、州、直辖市和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28)各级工会通过员工的爱心消费,组织扶贫活动。他们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湖北专家库、“扶贫832”等消费扶贫平台,优先购买目录产品和贫困家庭生产的产品。(负责单位:省总工会)

(二十九)开展扶贫产品互联网推广活动,举办扶贫产品带货直播、电子商务消费扶贫等网上消费扶贫活动,扩大扶贫产品网上销售规模。(责任单位:省扶贫办、省商务厅)

(30)开展帮助农民的线下公益活动,组织“优化基地游、快乐乡村游”、“优化荆楚精品岭”等展示活动,进入政府机关、企业、学校、医院、景区、社区和商贸市场,构建新型消费扶贫模式。(责任单位:省广播电视局、湖北广播电视台)

澎湃新闻记者韩

责任编辑:轩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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