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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九部门下发通知: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医疗美容广告

原标题:河北省九部门发布通知: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美容广告 @石家庄日报6月10日报道,为进一步净化医疗美容市场,包括河北省卫生厅在内的9个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

原标题:河北省九部门发布通知: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美容广告

@石家庄日报6月10日报道,为进一步净化医疗美容市场,包括河北省卫生厅在内的9个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的通知》,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无合法条件的情况下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部门间的联系,完善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创新监管方式,严格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联系,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维护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秩序。

通知明确规定,医疗美容服务应当在依法设立医疗美容相关学科的医疗机构内,按照注册的医疗美容服务项目,由主治医师或者执业医师在主治医师的指导下实施。无合法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供医疗美容服务。

在中国境内上市的药品和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未经注册批准的产品不得上市。未取得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合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向无合法资质的用户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医疗美容机构应当在具有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实行进货检验制度,根据适应症合理使用,严格使用有毒药品和麻醉药品。

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美容机构应当按照《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经卫生行政部门或者行政审批部门审查后,应当按照审查批准的内容发布医疗广告。不得篡改《医疗广告检查证》的内容发布广告。不得利用新闻形式、医疗信息服务专设栏目发布医疗广告或者变相发布医疗广告。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九部门提醒医疗美容医师在接受医疗美容服务时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和执业医生,主动检查医疗美容机构资质证书,主动获取病历和账单,自觉抵制非医疗机构和非医生提供的医疗美容服务,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三无或来历不明的医疗美容药品和医疗器械,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的投诉数量为12320起。

海关投诉热线:12360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2315

资料来源:石家庄日报

责任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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