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 广州:垃圾分类做得好,个人可奖1000元

广州:垃圾分类做得好,个人可奖1000元

广州:垃圾分类好,个人奖励1000元 据《广州日报》报道,6月11日,《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从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获悉,《广州市生活垃圾源头削减和分类奖励暂行办法》…

广州:垃圾分类好,个人奖励1000元

据《广州日报》报道,6月11日,《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从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获悉,《广州市生活垃圾源头削减和分类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正式发布。据了解,该办法将于7月1日生效,有效期为3年。在此期间,广州在生活垃圾的源头削减和分类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单位、家庭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据报道,广州将开展年度奖励工作,奖励单位1000个,家庭2000个,个人3000个。其中,获奖单位,给予通报表扬,颁发牌匾,奖金3000元,优先申报参评文明单位;对于获奖家庭,将给予1000元的表彰和奖金通知。优先报道参与的文明家庭。家庭成员可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并获得志愿服务时间,根据本市相关规定,可作为员工来广州享受积分制服务的积分。对获奖个人,将给予1000元的表彰和奖金通知。根据我市相关规定,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并获得志愿服务小时数,可作为来广州享受积分制服务的工作人员的积分。

在奖励对象范围上,《规划》明确规定,本单位的奖励对象是指按照《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和《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确定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不包括国家机关。家庭是指城市的常住人口和有固定住所的城乡家庭;个人是指从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的环卫工人、监督员和其他雇员和志愿者,公务员除外。值得注意的是,因违反《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被判处行政处罚的单位、家庭(成员)或个人,三年内不得参与评选。

据报道,自2019年以来,该市已有8369个住宅小区完成了定期定点运送桶装物品的任务,桶装物品移除率为100%。生活垃圾回收率达到36%,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市垃圾焚烧能力达到1554万吨/日,生化处理能力超过4000吨/日,形成了“焚烧为主、生化为辅、填埋为底”的垃圾处理新格局。

根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46条,“本市鼓励和引导居民以多种方式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化和分类,并对做出突出成绩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给予奖励”。结合广州市实际,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编制了本办法。《办法》颁布后,将面向基层和各行各业,鼓励先进,形成示范和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广州生活垃圾分类向更高水平发展。

编辑杨莉

资料来源:广州日报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明天新闻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mtxww.com/6763.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