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称:省纪委、省监察厅、扶贫和民生监督检查办公室:继续强化扶贫和政治责任,确保扶贫和高质量和可持续性
来源:贵州纪检监察杂志
到2020年使所有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这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必须如期实现,不能有任何退缩和灵活性。深入贯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政策明确,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强有力的监督和落实,督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最后一次扶贫攻坚战,努力确保全省按时高质量地战胜贫困。
突出政治监督,强化脱贫责任。目前,扶贫已经进入决战倒计时。要密切关注党和政府最高领导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督促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克服“等”和“慢”的观念,自觉适应党中央要求,强化政治责任,以“坐不住、等不及、不能慢”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集中力量加快扶贫开发。要把地方党委、政府的主要责任和省、州、县部门的帮扶责任与“双责制”紧密结合起来,克服贫困,提高“责任共同体”意识,做到统一指挥、相互衔接,共同解决工作推进不力、责任相互推卸的问题。
抓紧对重点领域和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在扶贫和民生监督、纪律和责任追究的具体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突出重点,逐点推进。第一,着眼于深层次贫困,开展挂牌督办战监督检查。制定“9+3”县(区)和10个省级工业部门脱贫攻坚“挂牌督办战”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督促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按照“逐户逐关”的要求组织排查,建立工作台账,解决销售总量问题,推动6月30日前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定期收集和整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及时反馈相关市(州)、县(区、市)及相关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跟踪和掌握问题的整改情况。二是围绕重点任务开展监督检查。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按时优质打赢扶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两个保证、三个保证”和农村饮水安全等关键指标,围绕常态化筛查、农村产业革命推进、扶贫搬迁后续支持等具体任务。深入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专项监管,突出问题导向,督促全国各相关部门有效解决季节性供水紧张、水质低下、运行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加强对扶贫工作绩效、扶贫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以及扶贫后“无责任、无政策、无帮助、无监督”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重点整改突出问题,开展跟踪监管。对中央纪委、国家扶贫监督委员会的调查监督、2019年国务院扶贫办的成效评估、2020年省级领导对扶贫上市和监督的反馈、2020年省级扶贫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等5大类479个问题进行了总结和梳理。 其中被指派到相关的监督检查办公室和相关派驻的纪检监察小组,由省纪委分管省监察厅的副书记牵头,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深入整顿扶贫、民生和群众中的突出问题。在专项治理腐败和扶贫工作作风的具体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群众的痛点和难点开展整改。一是认真整顿扶贫中的腐败和作风。认真检查和清理扶贫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研究阶段特点和表现,分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重点,推进分类分级监督解决。要切实加强对扶贫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整顿,坚决把重点放在“户”上。二是集中力量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和地方根据不同领域、不同区域,拓展整治内容,选择“小切口”,实施一个领域、一个专项、一个区域、一个方案,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问题一个一个解决,任务一个一个落实。深入整治民生“微观腐败”,分析归纳2019年各地群众发生的微观腐败问题,形成2020年监督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内容,继续坚持“专业化”,有效解决倾向性问题。重点部署“保护伞撤网”行动,加大检查和查处力度,准确查处腐败和“保护伞”涉黑涉恶。第三,要正常开展“村村通、重监管、助解难”的专项行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把专项行动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以农村贫困地区为重点,经常深入扶贫工作,到村里讲扶贫政策,收集群众意见,走访群众。现场监督、重点回访等。针对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帮助稳定延续、黑恶腐败、“保护伞”等关键问题,有针对性地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有效地促进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