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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准:刘宁任辽宁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原职:经中共中央批准:刘宁同志为辽宁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资料来源:辽宁日报 6月30日,省委常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调整辽宁省领导同志的决定。 中…

原职:经中共中央批准:刘宁同志为辽宁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资料来源:辽宁日报

6月30日,省委常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调整辽宁省领导同志的决定。

中央组织部委员、第二干部局局长张广俊出席会议,宣布中央决定刘宁同志为辽宁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省委书记陈秋发主持会议并讲话,刘宁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夏德仁出席会议。中央组织部有关同志、省委副书记周波、现任省级领导干部出席了会议。

责任编辑:张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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