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体制改革】西双版纳地区加强监管、纪律和责任,保护青山绿水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州、县(市)工作队对2011年以来办理的林权证书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调查,深入挖掘了毁林种植背后的腐败问题…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生态恢复工作,把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线索放在首位,直接快速调查。到目前为止,泉州已有38名直接参与毁林的党员干部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西双版纳国家纪委监察委员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监督和纪律为重点,上下一心,共同推进对打击毁林和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州、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设立专项工作班。坚持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清,不放过违法违规责任人,不放过存在的问题;采取“县一周一次、州半月一次例会”的方式,召开不同层次的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工作督导会议,明确责任部门的主要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根据专项整治行动的推进情况,及时发布“工作要求提示”和“工作预警通知”。
西双版纳国家纪委监察委员会还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管、生态环境领域日常沟通与合作、资源破坏责任追究的工作意见》,加强日常监管,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制度化、常态化。
坚持保护森林资源,维护良好生态环境,坚决制止非法占用林地西双版纳国家纪委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专项行动中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作为、不作为、行动迟缓、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背后的政商勾结、利益转移等腐败问题。(谢金燕《文辨》周廷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