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院士成为政治和生态的“污染源”,贪婪2046万
7月15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孟伟受贿罪,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孟伟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百万元;孟伟受贿所得的财物应当依法追回,上缴国库。
经审理发现,2003年至2017年,被告人孟伟利用其担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国家水务专项技术首席技术官、实施方案编制专家组组长的职务,以及形成其职权和地位的便利条件。通过在国外工作人员的行为,在公司经营、参与国家科研项目、承担环境治理项目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接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2046元。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孟伟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为受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极其巨大,构成受贿罪。鉴于孟伟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追缴全部赃款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
2009年12月,孟伟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上庭审资料显示,孟伟当选为院士时腐败。
根据官方简历,孟于1956年9月出生于山东青岛,拥有博士学位。他于1976年11月加入工作,自1982年以来一直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工作。曾担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助理工程师、副主任、主任、科技司司长,1999年43岁晋升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两年后,2001年,他被提升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并于2016年10月离职。
2013年3月,在离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三年前,孟伟当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席。
2017年11月,孟伟受到调查,2018年4月,他被“双开”。
据报道,孟伟违反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并要求他的下属报告检查谈话的内容;违反八项中央规定的精神,非法进入私人俱乐部;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的晋升提供协助和收受财物;违反廉政纪律和收受礼品;违反群众纪律,长期未解决的问题强烈反映群众,造成不良影响的。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和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非法转让股份造成国有资产巨大损失的,涉嫌滥用职权罪。
孟伟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水污染防治科学技术总工程师,失去了理想信念,抛弃了科学道德,没有了家和国家的感情,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涉嫌违法犯罪。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后,他不知道如何停止,不收敛,不停止。孟伟的政治转型和经济贪婪使他从一个环保工作者沦为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的“污染源”,这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和科技界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孟伟在接受调查前于2015年受到处罚。
2015年2月,中央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走访了环境保护部,指出环境保护部党组和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中央纪委纪检监察组随后开展了“重复立项、虚假立项集资”调查,发现“重复立项、虚假立项集资”问题涉及内容抄袭、多账支付、滥用资金、忽视监管等。时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的孟伟受到了行政警告。
孟伟简历
孟伟,男,汉族,1956年9月出生,山东青岛人,博士,1976年11月参加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1月至1986年6月,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干部。
1986年6月至1997年7月,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助理工程师、副主任、科研部主任。
1997年7月至1999年1月,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科技司司长。
1999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2001年12月至2006年6月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
2006年6月至2016年10月,他担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兼党委副书记。
2009年12月,他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和第十一届和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3年3月,他当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席。
于2017年11月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