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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从业主体8月底前有序退出

山东将彻底封杀陆生野生动物,从业人员将在8月底前有序撤离 日前,闪电记者从山东省自然资源部了解到,预计8月底前,山东省所有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的从业人员将有序撤离,…

山东将彻底封杀陆生野生动物,从业人员将在8月底前有序撤离

日前,闪电记者从山东省自然资源部了解到,预计8月底前,山东省所有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的从业人员将有序撤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将得到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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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和农村事务厅、省市场监督局、省畜牧兽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禁止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和取缔暴食野生动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山东将全面禁止猎捕、交易和运输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并停止一切非法食用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

根据《通知》,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特别是网上交易、破坏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等各类违法行为,必须坚决严肃查处;对顶风作案和执法对抗的,要依法监管,及时严肃处理。

据悉,目前全省需要按规定处置的禁食陆生野生动物有近29万种,主要包括虎蛙、蛇王、蓝孔雀、天鹅和刺猬等13种,主要集中在东营、菏泽和潍坊。

通知指出,要坚持分类政策,科学合理处置依法饲养的食用野生动物,为每个企业和农民制定一套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具体处置方案,积极引导和支持他们转产转业。

“将成立一个省级专家小组,指导地方政府以各种方式处置禁食的陆生野生动物,如将它们放归自然、改变它们的用途、容纳和拯救它们、合理分配它们、无害化处理它们以及有秩序地消化它们的种群。”山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站副站长韩表示,山东省将坚持前三种处置方式优先,具体处置工作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实施,坚决反对统一捕杀等粗劣、简单的做法,禁止水产养殖企业或个人擅自投放、捕杀或遗弃。7月底前,省内各市林业主管部门应出台饲养和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的后续处置方案,并报省有关部门备案。

根据国家林草局相关文件的要求,已依法取得有效的许可证或文件(即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允许繁殖的相关文件),饲养企业和仍在饲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的农户被列为补偿对象。按照“通知”、“一户一策”,补偿资金将落实到位。目前,全省各市县都在加紧制定补偿方案,对依法养殖和依法关闭的养殖企业和农民进行合理补偿,确保补偿到位,切实维护受影响群体的合法权益。

资料来源:齐鲁。微信公众号

主编: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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