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无怨无悔地放弃了血肉,提出抗议,让冷血的母亲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正义网消息(记者范通讯员)由于担心男友知道自己怀了别人的孩子,她残忍到将孩子丢弃,这使得孩子的生命垂危。直到法庭做出裁决,他仍不知道如何忏悔,并无视自己的血肉。近日,经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马被判处缓刑,有期徒刑执行。
2019年6月13日凌晨4点,马在公厕生下一名女婴,随后将女婴丢弃在露天垃圾场。为了防止其他人发现,小男孩身上盖着丢弃的雨披。一个多小时后,路过的村民听到婴儿在垃圾堆里啼哭,于是他们去查看并立即报警。当小男孩被发现时,他的四肢冰凉,生命垂危。他立即被送往医院治疗,并被诊断患有各种疾病,如新生儿体温过低和脑积水。他还接受了许多手术。这个男婴目前由市儿童福利研究所抚养。
原来,马有一个同居男友和一个儿子。2018年,马与其他男性发生关系并怀孕,并未选择终止妊娠。为了不让同居男友发现,她骑着电瓶车去公共厕所生孩子。生下一个男孩后,她抛弃了这个婴儿。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通过监视和监视锁定了马,并于2019年6月14日将其逮捕。
被绳之以法后,马仍然拒绝抚养这个男婴。“我真的不想要这个孩子!”面对审讯,马再三强调,“我怕我男朋友会知道,如果没有这样的孩子,对大家都好……”
今年1月3日,绍兴岳城区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马提起公诉。4月3日,本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零六个月。
法院收到判决书后,认为一审量刑过轻,缓刑不当,于4月9日提出抗诉。
绍兴市检察院受理此案后,深入审查了案卷材料,到儿童福利院了解了男婴的现状,收集和补充了大量证据,认为被告人马的犯罪行为后果严重。事件发生后,他拒绝抚养男婴,在男婴住院期间拒绝手术,拒绝转到医院治疗,等等。由此可见,马的认罪悔改态度恶劣,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一审判决不当,支持抗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应予支持,依法改判,撤销了对被告人马的缓刑考验,判处有期徒刑执行。
由于马拒绝抚养男婴,为使男婴得到有效监管,岳城区检察院向绍兴市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向法院申请撤销马的监护人资格,并妥善照顾受害人的男婴。
目前,绍兴市民政局已向岳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马的监护人资格,岳城区检察院也向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的意见。此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