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督委员会网站
权力是责任,责任是必须承担的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党委(党组)实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规定》这是党中央为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制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它为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职责提供了重要保证,推动了党的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政治保证,也是政治指南。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把完善全面严格的党的管理制度纳入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的内容。新时期,全面严格的党的管理取得了历史性的开拓性成就,产生了全面深入的影响。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和削弱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党内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我们必须保持战略决心,发扬斗争精神,严格执行党的全面严格管理制度,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
要从严治党,全面执政,就必须增强执政意识,落实执政责任。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责任在于党委(党组)党委(党组)必须按照《条例》的要求,负责任、负责任、负责任,坚定不移、从严治党,以伟大的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的社会革命,以科学的理论引领全党的理想信念,以“两个保障”引领全党的团结,以纪律和反腐败的精神凝聚党的心、军、民。 永远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责任,关键在于最高领导人。高层领导要回归常态,在日常管理和监督中体现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让党员干部时刻感受到纪律,咬着耳朵、拉着袖子、红着脸出汗。党委书记要自觉以监督为己任,做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的健康成长负责。同时,责任应转移到所有团队成员,并向下压到下一级秘书,责任应层层落实到底。
协助党委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这是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纪检机关是党内的专门监督机关。要按照《条例》的要求,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严格的党的管理责任,完善全面严格的党的管理制度,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促进党委(党组)主要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衔接和整合, 同时通过对重大问题请示、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和推动党委(党组)决策的实施等方式,履行全面严格的党的管理职责要把推进全面落实党的从严治党的责任和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从严格的基本制度和日常规范入手,加强政治监督。
系统的生命力在于它的实现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抓住责任制的“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的核心主题,切实履行职责,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和措施更加科学、更加严格、更加有效,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果推动国家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